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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班稷 发表于 2011-4-8 22:35:25

阮氏家族理事会章程[草 案]

阮氏家族理事会章程[草 案]
第一章   总则
第一条   目的:为了团结海内外广大族人,增进族情,激发爱国爱家热情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,传承家族美德,促进思想道德建设,构建和谐社会,为民族振兴服务,结合我族现状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   性质:阮氏家族理事会(以下简称理事会)是阮氏族人为依托,从各地区族人中推选出亲宗爱族、德高望重、有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知识水平的人员所组成,是负责协调、处理家族事务的办事机构。
第三条      宗旨:理事会在国家政策法纪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。团结族人,弘扬我族爱国敬祖团结族人的忠烈精神,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,爱祖国,正族风、固本源;弘祖德、育族人;施善举、振族威;和百族、兴百业;为建设文明和谐社会而努力。
第四条    原则:
一、忠国爱家,敬祖亲宗,承德守训,扬善除弊,孝悌诚信;
二、培育后代,博学兴智、助优扶困、层出新才;
三、齐心协力,自强不息,修身齐家,与时俱进;
四、睦内和外,取长补短,互促互助,共兴共荣;
五、勤俭持家,仁厚宽容,惠族济世,昌盛永恒。
第二章   人员   机构   职责
第五条   理事会成员是由各地区族人推选产生。由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顾问、秘书长、理事等若干人组成,全权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,以确保本族事务的顺利实施。家族理事会三年一届,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,其成员可连选连任、存档入谱。
第六条   理事会内设秘书、文史、联络等三个组。组长由副理事长兼任、根据工作需要每组配备若干工作人员。
第七条    理事会职责和义务一、组织制订年度工作计划,定期召开族人代表会和理事会成员会议,总结交流经验,教育和引导族人树立亲宗爱国意识,以族荣我荣族耻我耻为重点内容,再树吾名门旺族形象。
二、大兴孝悌,严正族风。把爱祖国,孝父母、敬师长、和兄弟、妻顺贤作为治家要务,广泛宣传,大力引导。认真倡导祭祀拜祖活动,增强族情观念。
三、抓好资金筹集工作,全力搞好”一修,一复”(修家谱、复宗祠、)任务的实施。精心筹划,精打细算,保质保量完成“一修,一复”之重任。
四、整理收集我先祖各类文史资料和近代族人诗词书画,登记族人大事,对高学历学子,新仕禄名人,新知识产权,工商企业大户登记存档入谱立碑。五、内和九亲,外睦百邻,加强族人之间的融通,争取把六修谱前失续、失考,断续的族人全部查明世系,重修入谱。大力提倡与外族优势互补,共建繁荣和谐社会。
六、督查各职能小组任务完成情况,及时做好协调工作,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,发挥各组的主观作用,把好事办好。
七、倡导勤俭持家、勤俭办事原则,会议从简,不大吃大喝,压缩内容,缩短时间,减少次数。
第八条   各职能小组的职责。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、限时办结制、督查促办制、向理事会定期报告制。
一、秘书组职责
1、负责处理理事会的日常事务和财务管理,收发信函资料,传达下发通知,督导检查工作,接转记录电话,接待等工作。
2、及时购买、发放和保管各类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,负责材料资料打印,保障后勤工作。
3、负责会议安排,任务传达、贤孝名人宣传,族人大事的记录,做好对外交往工作,对族人各项捐资、赞助、增予的资金及物品负责收取和存储,并认真登记,保管。
4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,建立现金台账,设立收支总账,力求日清月结,月底向理事会汇报收支情况,在族人代表会议上造册汇报。
5、检查各组任务完成情况,提出指导建议,协助完成族事工作,当好理事会参谋并及时准确收集族人对族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随时改进调整工作方案。
二、文史组职责
1、收集整理我族历代文史资料,分类编排,汇集成册,作为祖规祖训珍藏拜读。收集现代族人的诗词、字画,文汇,摄影,摄像作品,择优选编出版。
2、做好祖祠祖墓碑文、楹联、门匾、牌位收集整理、修复、编写、设计、制作等工作。对本族名人、特殊贡献者、孝悌贤淑典型人物做好采访,宣传、拍照、留像等工作。
3、制定修谱方案,认真校对,确保无误,责任到人,分工负责。包括内容、方法步骤、时间、式样、数量、核价等。搞好人员分工,做好采访工作,分地区、分支房明确责任人,力求不漏户不漏人,限期完成采访任务。
4、采访中重点把失续、失考、流外断续族人纳入族谱。对孝悌贤淑典型(其中贞烈者)要采访入谱。
5、凡从事党政军界科级及营职以上干部、获研究生以上学位、中级以上职称、年利润8万元以上工企大户、县,团级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、荣获地市级以上荣誉者,均应载入名人录。
三、联络组职责
1、制定联络计划,分工负责开展联络工作,划分联络区域和范围。建立联络登记制度,加强沟通增进了解,及时反馈理事会工作情况。
2、搞好阮氏老宅,祖祠、墓地相邻与地方关系,协调当地政府,筹办相关手续。力求祖祠的迁建,修复,本着原貌式样,移地迁建,修旧如旧、以古仿古原则,美观庄重。做好老宅,祖祠,墓地看护、管理、修缮等工作,责任落实。
3、印制表格统计族人工企大户生产经营情况,及时为他们生产经营提供服务。统计各地孝悌贤淑典型名人名事,高学历人士以及机关,部队在职干部,互通信息、掌握情况。
4、协调与当地政府和群众关系,取得他们的支持与帮助,催促各地捐资任务的完成。
第九条   严格履行职责,认真办好家族事务。要顾全大局提高办事效率,不要塞责渎职,推诿扯皮;要团结和谐,无私奉献,不要排斥他人,拉帮结派;要自警自省,百折不挠,不要畏惧困难,贪图安逸;要群策群力,择善而从,不要固执已见,主观武断;要诚实守信,精益求精,不要弄虚作假,谋取私利。
第三章         议事规程
第十条   凡议族事要先拟定议题,定范围、定程序、定时间、定地点、征得理事会同意后,提前个工作日通知与会人员。重大事项应征求顾问成员的意见和建议。
第十一条   议事会议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主持,秘书长负责会议记录,对重大问题形成决议时,与会人员要逐人签名,以示负责,必要时要形成会议纪要下发传达。
第十二条   议事按程序进行,要积极发言,各抒已见。在综合归纳的基础上,可采取举手表决,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形成决议。不可按辈份高低、年龄大小、资历或职务来决策族事。各项议事要做到公平,公正,公开,实行民主决策。
第十三条   在决议族事时,要实事求是,考虑族人的承受能力,要符合时代法纪和族情族规,要注重实效,简便可行。不议有损他人或不利社会公德之事。
第十四条   凡议定的族事要由专人负责具体实施,秘书组要及时督导检查。并宣传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。以榜样的作用促进族事的落实。
第十五条   议事会议不宜开的过频过滥,要坚持早作准备,内容集中,俭省节约的原则,勤俭朴实,不搞形式,不小题大作,不拖延时间。
第四章         财物管理
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收入是由族人自愿捐资而来,应十分珍惜;无论收支、存取均要有双人经手,严格按制度办事,先做计划,进行可行性论证,再分期分批实施;要精打细算,量入为出,注重实效。
第十七条   为加强传统文化建设,搞好“一修,一复”,理事会制发倡议书,进行全族动员,广泛发动,达到户户明白、人人知晓,启发我族人慷慨捐资的自觉性。
第十八条 筹资的用途,主要是修谱、修祠、修墓,祭祖和日常办公,如有结余资金可作为家族奖学金使用,任何人不得借支挪用。一切开支都要先搞预算,列出项目进行审核,可采取招投标,或优选法来节减开支,发挥资金效益。
第十九条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,配备人员健全账簿,严格规定审批程序、开支项目、支出标准;收支公开,计划使用;厉行节约,反对浪费;民主理财,层层监督;量财办事,保证重点;严格手续,日清月结。执行会计人员行为规范,每年一决算,大会公布。平时由顾问小组进行日常监督。
第二十条 家祠文物和展品要设专人管理。理事会要对管理人员择优录用,签订管理合同,给予管理人员适当报酬,确保家祠文物财产安全。
第五章         顾问监督
第二十一条   家族理事会设立顾问小组,设组长一名,副组长及成员若干名。由本族德高望重的长辈及年长且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所组成。
第二十二条 顾问小组依法依训依章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。
1、参与审议年度工作计划或重大事项的决策;2、督导理事会对章程的履行和重要族事活动的实施;3、审查监督理事会财务收支结存及资金使用效果;4、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,听理事会汇报;5、积极参与理事会活动;6、充分发挥顾问成员作用;7、经常提出意见和要求。
第二十四条 顾问小组对理事会的计划、方案、议事条款有修改补充的建议权;对重大决策或重大事项的表决权;对财务收支的监督权。向理事会提交书面建议,由理事会回复采纳情况,并将其存档保存。
第二十五条 顾问小组成员因年龄与身体状况等原因,每两年调整一次,由理事长提名后民主通过产生。
第六章         章程的修改
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。对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。修改后的章程,须在理事会通过后15日内生效。
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是我族人办理族事的行动纲领和行为规范,必须人人遵守,严格执行,人人有提出修改补充的权利和义务。
第七章         附则
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理事会。
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如有与祖训族规或政府法规相违之处,将及时改正。
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
阮荣华厦门 发表于 2013-10-22 15:43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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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荣华厦门 发表于 2013-10-22 15:43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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