阮姓文化研究唯一官网
  • 设为首页
  • 收藏本站
  • 手机版
  • 问答
  • 微信
   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:
    1:搜索微信号(ruanchinacom
    2:扫描左侧二维码
  • 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    微信登录

    微信扫一扫,快速登录

    登录 注册
  • 切换风格
    快捷导航
    征集版主会员注册须知本站二维码
    查看: 2779|回复: 0

    西平铁路施工单位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》

    [复制链接]
    发表于 2012-6-16 09:15:5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 本帖最后由 陕西阮仕方 于 2012-6-16 17:27 编辑
    4 f- L, x# G$ S" w
    " S3 g, ~2 P- ?) h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》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,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。
    8 ?: o3 E: a" K& e新建西安至平凉铁路投资70亿,由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,由中国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,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》适用于该项目。2 D3 {7 g- j/ x. t* x$ T
    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》合同通用条款中1.10(P39-40)规定如下:
    6 K4 j5 F2 x' W0 v1.10.1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、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、化石、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。一旦发现上述文物,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,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,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,同时通知监理人。发包人、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,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(或)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。! I0 r$ E- L% ?$ m) I/ {- _
    1.10.2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,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,应赔偿损失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    3 A$ Z' y, b$ F# K( a在西平铁路修建过程中中铁一局应该严格遵守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,但事与愿违,通过网页http://www.tianya.cn/techforum/content/828/1/289557.shtml了解到有古墓被破坏,有文物遭哄抢或流失;这说明在施工中中铁一局严重违反了合同通用条款规定:①发现文物未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,导致文物丢失;②发现文物未及时上报当地文物部门并通知监理人,且继续野蛮施工,导致文物进一步损失;③根据1.10.2规定,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 微信登录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