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楼主 |
发表于 2012-11-2 18:24:43
|
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阜阳阮俞古 于 2012-11-2 18:37 编辑
一、杜撰虚假文件,或引用国家有关文件政策。
其“文件”正文(摘自http://www.ls200.com/zcjd/zcjd-3-8.htm)如下:
国务院关于在两广试点连锁经营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改革开放以来,国家对原有的经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,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,初步形成了以自由选择、自愿交换、自愿合作为前提的市场经济体制。但是,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存在许多问题,特别是在国家经济建设经验不足的情况下,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得到充分发展,政府决策的科学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,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监管的有效性需要增强。为此,党中央、国务院决定在广东、广西两省试点连锁经营,以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连锁经营试点的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解放思想,深化改革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,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连锁经营对市场经济能动性的作用,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,优化经济结构,提高投资效益,推动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。
(二)发展目标。建立成熟的连锁经营模式,发展壮大中国的连锁经营企业,依托连锁经营模式的人脉网络和经济效益,改变国民经济的增长模式,从出口型转向内需型。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两广为中心,西部地区全面铺开的连锁经营新局面;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绝大部分城市铺开连锁经营,初步建立健全连锁经营网络,让本国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国内能迅速的销售和流通。
二、加强政府监管力度,保障连锁经营健康运行
国家在1990年引入传销公司,但直到1998年才发现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而予以取缔。短暂的8年给国民经济带来了非常恶劣的影响,一个深刻的原因是我们政府对引入的传销没有进行规范和管理,只是任其发展。现在国家将连锁经营放在两广试点,地方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,保障连锁经营健康运行。
三、完善连锁经营从业环境,促进连锁经营有序发展
试点连锁经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大局,但目前运行连锁经营的条件还不够成熟,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,因此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切实有效地政策措施,从侧面对连锁经营给予支持和保障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
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五日 |
-
-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