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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2-24 19:2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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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本人认为:第一、研究会是个集体,也是一个团队,所以,任何关系集体和团队的事情都应经过集体研究、讨论和决策;凡是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和决策的任何重大事项或活动,不宜也不能冒用集体的名义去宣传、发动和组织。第二、凡是对研究会、对宗亲有利好的事情,只要秉承开明态度,例行相应程序(即充分酝酿、讨论和决策),并形成共识,这样大家就会支持、拥护,从而使决策或意图顺理成章地得以贯彻和实施——唯其如此,才能真正将研究会、宗亲会的好事做实、实事做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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